DB21T 2343-2014 生鲜乳运输车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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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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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40.10,B42,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 21/T 2343-2014,????? ,生鲜乳运输车管理技术规范,2014 -07 - 05发布,2014 - 09 - 05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资质条件 2,5 随车人员 2,6 车辆分类 2,7 技术要求 2,8 维护、检测、诊断 3,9 报废 3,10 清洗消毒 3,11 使用 4,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提出,本标准由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大兴、朱国兴、陈树合、黄亚东、王小柱、刘明强、王连会,生鲜乳运输车管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鲜乳运输车的术语和定义、资质条件、随车人员、车辆分类、技术要求、维护、检测、诊断、报废、清洗消毒、使用等,本标准适用于运输生鲜乳的罐式汽车及罐式半挂汽车(以下统称生鲜乳运输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鲜乳,未经加工的奶畜原奶,3.2,保温性能,在规定温度条件下,奶罐内额定容量的生鲜乳在单位时间内温度的变化值,用ΔT表示,单位:℃/h,3.3,残存量,生鲜乳运输车所载生鲜乳经自流排放完毕后的剩余量,单位:L,3.4,常压式生鲜乳运输车,承载的奶罐在常压下灌注和排放生鲜乳且奶舱始终与大气联通的生鲜乳运输车,3.5,压力排放式生鲜乳运输车,承载的奶罐在常压下灌注且在高于大气压下排放生鲜乳的生鲜乳运输车,3.6,真空吸取压力排放式生鲜乳运输车,承载的奶罐利用真空吸取且在高于大气压下排放生鲜乳的生鲜乳运输车,4  资质条件,生鲜乳运输车应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无生鲜乳准运证明的车辆,不得从事生鲜乳运输,生鲜乳运输车取得生鲜乳准运证明后,禁止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更换车辆主要总成部件、增大车辆外廓尺寸或者增加承载限值。如需改变的需重新申请生鲜乳准运证明,5  随车人员,从事生鲜乳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获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并随车携带,具有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基本知识,6  车辆分类,6.1  按生鲜乳运输车奶舱的受压状况将生鲜乳运输车分为常压式生鲜乳运输车、压力排放式生鲜乳运输车、真空吸取压力排放式生鲜乳运输车,6.2  按生鲜乳运输车装载容量划分为轻型生鲜乳运输车、中型生鲜乳运输车、重型生鲜乳运输车(见表1),表1,车辆类型 轻型生鲜乳运输车 中型生鲜乳运输车 重型生鲜乳运输车 装载容量(L)  >800~≤2500 >2500~≤7000 >7000 7  技术要求,7.1  生鲜乳运输车厂定最大总质量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原汽车底盘的规定,7.2  奶罐的材料应具有不松散、不吸潮、无毒等特性,7.3  凡与生鲜乳接触的零部件,其材料性能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7.3.1  奶舱、奶舱里的所有附件或者有可能进入奶舱并和生鲜乳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应使用奥氏体不锈钢,或其他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7.3.2  用于密封的材料应具有抗脂肪腐蚀性能、无毒,同时在正常使用清洗剂和消毒剂剂量时,不会被腐蚀,而且不会污染生鲜乳,7.4  奶舱内壁所有的转角均应采用圆弧状过渡,内表面的所有焊缝均应磨平,7.5  入孔应密封良好,在行驶中生鲜乳不得溢出。入孔盖应启闭方便,定位可靠,设有防盗锁闭装置,7.6  生鲜乳运输车应采用食品输送软管,其接口应连接方便,便于清洗,并配有防尘盖,7.7  保温性能,生鲜乳运输车在规定条件下的保温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a)升温:△T1≤0.08 ℃/h;,b)降温:△T2≤0.16 ℃/h,7.8  残存量,生鲜乳运输车在规定条件下的残存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整车舱数(个)   1   2   3   4   5   残留量(L) ≤1.6 ≤2.5 ≤4 ≤6 ≤9 8  维护、检测、诊断,8.1  生鲜乳运输车的维护、检测、诊断应符合GB/T 18344的规定,8.2  对生鲜乳运输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应及时建立维修档案。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及结算清单等。档案保存期不低于2年,9  报废,9.1  已注册生鲜乳运输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a)生鲜乳运输车使用15年;,b)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c)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d)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9.2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生鲜乳运输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9.2.1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生鲜乳运输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国家有关规定10年报废,9.2.2  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生鲜乳运输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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